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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三五”规划期间,我们应该进一步加快城镇化步伐,首先争取在2020年的名义城镇化率达到60%的同时,大力推进农民工的市民化,确保1亿农民工及其家属进城落户,使户籍人口的城镇化率达到45%的同时,提高非户籍城镇人口平等享受城市公共服务的程度,提升小城镇的城市发展水平,使我国的真实城镇化率达到55%。那么,经过30年的努力,到2050年,使真实城镇化率至少达到75%,才能为实现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创造条件。
中共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2013年12月)提出,要紧紧围绕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则具体规划2020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左右,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这意味着从2014~2020年7年中,平均每年要解决1428万农民工及其家属的城镇户口,而我国从2010年到2014年,城镇户籍人口年均只增加了925万人,若除去原城镇户籍人口本身的自然增长,农民工及其家属年均市民化的数量还远远低于925万。若以2015年城镇常住人口56.1%,城镇户籍人口37.5%计算,从“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的2016年开始,要实现2020年城镇户籍人口45%的目标,每年至少也要解决2000万农民工及其家属的城镇户口。
回顾:农民工市民化程度过低及其后果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进程中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一直低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并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2012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2.6%,户籍人口城镇化率35.3%,二者相差17.3个百分点;2015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6.1%,户籍人口城镇化率37.5%,相差18.6个百分点,其中2.6亿被统计为非户籍城镇常住人口的农民工及其家属,在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诸多方面,并非享有和城镇户籍人口同等的权利和公共服务,实际上处在半城镇化半市民化状态,由此造成——
2.7亿农民工:其中70%为80后90后新生代农民工,他们虽然参与了工业化和城市建设,但却不能真正融入城市生活并在城市最终找到归宿,作为城市二等公民与城市户籍人口形成新的城市二元人口结构;
3500万流动儿童:他们随父母进城,四处漂泊,居无定所,不能与城市户籍人口的子女享受同等的教育;
5000万留守妇女和5000万留守老人:这些常年没有男人在家的女人和没有儿女在身边照顾的老人自然会面临诸多有悖于中华传统伦理道德与民俗村规的问题;
6000万留守儿童:其中父母双方至少有一方不在身边,以至于对他们权益的侵犯和非正常死亡(包括自杀)时有发生;
民工荒:由于绝大多数农民进城不能落户,迁徙的人口不能定居,他们或者一遇到企业裁员或者刚刚过了50岁的年龄,就不得不回乡重新务农或养老,以至于我国还在农村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的情况下,在诸多城市已经产生了民工荒和招工难。据统计,我国每年农民工外出的增长速度从2005年至2010年间的年均4%下降至2014年的1.3%,2015上半年仅有0.1%。国家统计局数字显示,2012年,中国15岁以上不满60周岁的劳动年龄人口比重首次下降,比重继续下降的同时,劳动年龄人口的绝对数减少了345万人。2013年,劳动年龄人口统计范围由15岁提升到16岁,数量依然净减244万人。2014年,统计范围还是以16岁到60岁为分界线,净减371万;
春运潮:2004年“春运”人数为18.9亿人次,随后历年递增。2014年“春运”人数达历史高峰36.2亿人次,2015年“春运”全国共发送旅客28.09亿人次 ,2016年春运全国旅客发送量达到29.1亿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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