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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他们户籍仍在农村,有的在农闲季节外出务工,亦工亦农,有的长期在城市就业,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大量农民进城务工,为我国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但农民工在为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同时,自身却面临着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的现实困难,在这方面比较典型的就是工资拖欠问题。
;;;;2012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偏紧,市场流动性不足,农民工工资支付面临较大困难。为应对可能出现的拖欠工资问题,扎实做好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马鞍山市各单位、部门在广泛宣传农民工维权常识、指导农民工通过合法途径理性维权的同时,纷纷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力度,减少劳资纠纷,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不拖欠一分钱。
;;;;法律援助剑指恶意欠薪
;;;;为扎实做好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马鞍山市法律援助中心早在年初就开始整合力量,完善机制:一是在市148指挥中心设立专门窗口,安排专业律师为农民工提供咨询、代书、受理、指派、协调等形式的一站式法律服务;二是抽调全市10名熟悉劳动法律事务、热心法援工作的律师组成专家组,集中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并明确了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的原则: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不失位;坚持调解、和解优先原则,尽量不动用诉讼手段;平衡维护劳资双方权益,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
;;;;为加快农民工维权案件的办理进程,市法律援助中心安排专人负责案件受理工作,对农民工讨薪和请求工伤赔偿的案件一律免于经济状况审查;对农民工维权案件一律在半日内办理好案件的受理、指派手续,让农民工和律师见面,使案件尽快进入办理环节。考虑农民工维权案件具有证据缺、时间紧、易激化等特点,市法律援助中心要求办案律师尽可能通过调解、和解方式结案,努力做到案结事了。雨山区银塘镇某公司的100多名农民工因工资被拖欠,来到镇司法所求助。司法所初步掌握情况后,立即联合镇有关部门开展调解。经努力,该公司于2012年1月20日上午,在镇司法所的组织下,将30多万元现金悉数发给农民工,一起群体性讨薪案件很快得到解决。
;;;;李军等50多位来自当涂县的农民工在私人包工头徐某承包的一建筑工地上辛苦工作了大半年。到2011年10月底,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李军等人满心欢喜,以为很快就可以拿到工资了。哪知,徐某一拖再拖,最后,连人都找不到了。后来他们才了解到,徐某在承包工程期间,将建设单位提供的建材偷偷运往其他工地使用。经估算,徐某偷卖的建材价值三四十万元。这样,扣除预先支付的工程款,徐某反要倒找建设单位近10万元建材款。眼见既无法对介绍其承揽工程的老债主交代,也没法支付50多位农民工的近60万元工资,没有办法,徐某只好一走了之,远遁他乡。50多位农民工在多方求助没有结果的情况下,于2011年底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求援。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后,立即启动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并成立了一个由三名律师组成的工作组负责协调处理这起农民工讨薪案件。援助律师一方面向徐某的挂靠单位某建筑公司的负责人展开法制宣传,指出依照法律规定,该公司作为徐某的挂靠单位,对支付农民工工资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无论是从法律,从情理,从大局,都应该立即支付农民工工资。建筑公司负责人则大倒苦水,言说徐某是经一位领导介绍挂靠在公司的,其本人并不认识徐某,也未曾收过其一分钱的管理费,要支付这么大数额的工资实在是冤得很,并要求援助律师向公安机关报案,将徐某抓起来。面对这种情况,援助律师一方面继续和建筑公司协调,指出如果其执意不支付农民工工资,非要通过诉讼解决问题的话,其必将付出更大的代价,一方面积极做好提起诉讼的各项准备。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建筑公司提出可以按50%的比例支付农民工工资。援助律师一方面肯定建筑公司的诚意,同时也严肃指出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是法律的明确规定,按50%支付没有道理,希望公司能换位思考,替农民工想想。经过多次交涉,建筑公司终于答应全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2012年元月15日中午,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组织下,建筑公司将刚从银行提出来的近60万元现金悉数发放给已苦等多日的50多位农民工。足额拿到工资的农民工欢喜异常,向援助律师连声道谢,感谢法律援助为他们做了件大好事,感谢党和政府对农民工的关心,使他们可以过上一个安心年!自2011年12月至2012年1月,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农民工法律咨询423件、670人次,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78件,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510万元。(尚启文)
;;; 不再让农民工讨薪
;;;;从今年开始,马鞍山市当涂县在建筑施工企业采取通过银行卡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由企业直接打入银行专用账户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实现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月支付、月结清”。并把农民工工资银行卡支付制度列入建筑业企业诚信考核内容,在企业资质年度考核、评先树优等工作中作为参考依据。
;;;;这项决定是该县节后总结农民工工资清欠得与失后作出的。“两节”期间共受理调处农民工工资投诉举报案件46件,清欠农民工工资3058.7万元,涉及农民工2677人。县城区没有发生一起因农民工讨薪引发的恶性群体性事件,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处置得当,社会局势和谐稳定。主要做法是:周密部署,切实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领导;深入排查,切实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动态监管;部门联动,切实保证农民工工资清欠案件的快速查处;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实行信息报告制度。
;;;;但该县在农民工工资清欠中也发现,农民工工资平时不能按月发放为拖欠埋下隐患。建筑、服装加工等企业普遍存在每月只发放生活费年底一次结清的支付方式,年底一旦出现资金困难,农民工工资无法得到保证。建筑领域欠薪和拖欠工程款界定不明确,往往一些承包人将工资款和承包款混淆起来讨要。绝大部分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对每月只领取生活费的方式不敢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甚至一次次听信包工头的欺骗,加之农民工害怕失去工作岗位而埋头苦干到年底,最后一年的血汗钱还是无法兑现。
;;;;据了解,从今年开始,除了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将按月打卡发放外,该县还将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预警制度。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加大对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的监管,对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建筑企业进行一次大排查,开工尚未竣工的工程建设项目未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的,依法责令补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特别是乡镇的建设项目也一定要做到应收尽收。健全举报投诉工作机制,强化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加大对劳动力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强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和维权宣传,使农民工真正认识到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必要性,工资实行月结月清的强制性。(吴黎明;张师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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