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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津贴”待落实

2010-11-24 15:23:32我要评论(0条)

  日前,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在江苏无锡举行的全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上透露,我国将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于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养老困难老年人,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为他们入住养老机构或者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支持。据了解,目前我国空巢家庭超过50%,部分大中城市达到70%;农村留守老人约4000万,占农村老年人口的37%,城乡家庭养老条件明显缺失。(11月8日《北京晨报》)

  事关民生福祉,宜有长远眼光。目前,我国80岁以上高龄老人超过1800万人,并以每年100万以上的速度增长。目前,江苏省正着手为老年人建立一部地方法规,并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此次立法是通过建立适度普惠的福利制度,惠及更多老年人。按照 《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草案)》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设立尊老金,对百岁以上老年人,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标准发放长寿补贴。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大补贴发放范围,对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

  人间重晚晴,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如何,是衡量一个国家的文明尺度之一。现在,很多地方推行高龄津贴制度,既没有时间表,也没有实际行动,导致民政部的要求被“架空”,除了认识不足和片面追求经济发展外,还与制度不健全、政策不统一、法律不完善有关。一方面,事关民生大事近年来被纳入政府预算,如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等,被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编制范围。但从中央到地方对高龄津贴尚未纳入财政预算,这就给一些地方敷衍塞责提供了口实。另一方面,高龄津贴目前在国内并没有作为一项成熟的社会保障制度而确定,缺乏法律支持,使这项惠民之举难以推行。

  凡事都有起步之难。现在,政府提出实行高龄津贴制度,各地理应积极响应、步调一致,将高龄津贴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落实资金,把政府送给高龄老人的红包不折不扣送到老人手里。我们期待这个好政策不只是一个红头文件,而是实实在在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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