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农民工网最新资讯!
宁夏回族自治区妇联成立于1950年9月,内部机构设有办公室、组织联络部、宣传部、城乡工作部、维护妇女权益工作部、儿童工作部6个职能部(室)和机关党委、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下设妇女儿童服务中心、外援项目办公室两个事业单位,现有工作人员6人,全区有市级妇联4个,县(市、区)级妇联23个,乡镇妇联335个,农村妇代会组织2585个,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518个。
宁夏妇女工作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全国妇联领导下,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了“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三大主体活动。贯彻实施妇女儿童“两纲”、“两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妇女投身西部大开发、参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妇女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参政议政能力普遍增强,各项权力基本实现,一批优秀女性走上各级领导岗位,一大批各条战线的妇女模范人物和先进典型不断涌现,成为推动我区两个文明建设的一支主要力量,为我区的经济繁荣、社会进步及妇女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宁夏的妇女运动和妇女儿童事业也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蓬勃生机。
自治区妇联现任领导基本情况:
党组书记、主席:李金英,回族,1964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联系电话:4103186
副主席:陈红缨,汉族,1965年9月出生,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联系电话:4103220
副主席:吴桂兰,汉族,1952年5月出生,党员,大学文化,联系电话:4102550
副主席:范淑琳,汉族,1955年9月出生,党员,大学文化,联系电话:4102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