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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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mwomen.org.cn/
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成立于1949年1月12日,当时称为内蒙古民主妇女联合会。1953年1月,绥远省民主妇女联合会与内蒙古民主妇女联合会合并。1957年9月,将内蒙古自治区民主妇女联合会改称为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其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推动妇女发展,促进男女平等。内蒙古妇联内设6个部室:办公室、组织联络部(与机关党委合署办公)、宣传部、妇女发展部、权益部、儿童工作部。自治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妇联。所属事业单位有:机关事务中心,《内蒙古妇女》(蒙文版)、《中外妇女文摘》、《中外童话画刊》三个杂志社,内蒙古妇女干部学校,内蒙古妇女儿童中心和内蒙古儿童基金会。到2005年底,全区乡苏木以上妇联组织1087个,专职妇干1694人。现任主席:陈羽,副主席:宝笑平、郑祖敏、张淑华。
内蒙古自治区妇联成立以来,在每个历史时期都围绕党的工作重点开展工作,努力当好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开展妇女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在党与各族妇女之间真正起到了桥梁与纽带作用。五六十年代,各级妇联以动员组织妇女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为工作重点,改革开放以来,各级妇联紧紧围绕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工作重点,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团结动员各族妇女参加改革和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教育引导妇女增强“四自”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2000年以来,内蒙古各级妇联和妇女群众结合自治区的实际,开展富有民族特色和地区特色的巾帼扶贫行动、巾帼创业活动、巾帼扫盲行动、巾帼成才行动、巾帼文明行动,并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和“双合格”活动,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统筹推进城乡妇女发展取得了新业绩。各级妇联紧紧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以促进农牧民妇女增收致富和城镇妇女创业就业为重点,不断深化“双学双比”和“巾帼建功”活动。在农村牧区,以开展科技培训、科技服务、科技示范为着力点,积极创办农村妇女学校等妇女培训教育阵地,建立“妇”字号示范基地,构建妇女互助网络组织,争取并实施各类扶贫和生态项目,大力发展适合妇女生产经营的优势产业,打造特色品牌,使妇女成为发展农村牧区经济的生力军。五年来,共培养妇女种养加示范户33.4万户,建立“妇”字号示范基地4600多个,实施的“母亲水窖”、“三八绿色工程”、“香港回归扶贫基金”、小额信贷等项目,共投入资金4300余万元,有效地改善了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的条件。其中,“母亲水窑”工程解决了9.23万人的饮水困难,成为一项民心工程,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和支持。在城镇,各地把促进下岗失业妇女创业就业,作为服务大局和民生之本的大事来抓,积极争取政策、项目、资金等支持,强化了技能培训和服务工作,打造了妇联家政和社区服务品牌。五年来累计培训妇女13.5万人,使10万余名妇女实现了自主就业或成功创业。
二是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实现了新突破。各级妇联着眼于宏观维权,注重抓源头参与,从根本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助政府制定实施了2001—2010年内蒙古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加强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推动重点难点目标的实现。认真参与和妇女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推动加快全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法规的立法进程。积极整合资源,完善社会化工作机制。目前自治区和9个盟市、79个旗县区成立了妇女维权协调组织,全区建立维权法庭、合议庭59个,反家暴投诉站106个,妇女法律援助站和维权工作站297个,开通咨询热线72条,与民政部门联合创办了两处妇女避救站。在全国妇联的大力支持下,利用国际项目对部分党政领导干部、警官、法官和妇联维权干部等2万多人进行了培训。全区旗县以上妇联维权干部普遍接受了培训,能力建设实现了质的跨越,有155名妇联干部依法转入了人民陪审员序列, 136名妇联干部成为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五年来妇联四级信访网共接待来信来访2.4万件,办结率95%以上,为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贡献。
三是宣传思想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各级妇联以宣传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为核心,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国策宣传教育进党校、进机关、进社区,较好地发挥了宣传思想工作温暖人、凝聚人、吸引人、提高人的作用。五年来全区旗县以上妇联共表彰“三八”红旗手5662名,“三八”红旗集体1220个。第二届内蒙古“十大女杰”评选活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影响广泛。以“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开展了“美德在家庭”、“家庭文化艺术节”及科学、文化、法律、道德进家庭、进社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了家庭成员的思想文化素质,倡扬了家庭美德新风。五年来全区旗县以上妇联共评选“五好文明家庭”4万户。各级妇联从关心家庭到关注家庭教育,精心打造“双合格”活动品牌,大力发展社区和农村牧区家长学校,广泛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理念,促进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目前全区有家长学校27000余所。帮助贫困儿童群体的“春蕾计划”、“安康计划”等社会公益活动,得到了区内外人士的大力支持。目前已累计筹资1500余万元,兴建春蕾小学36 所、春蕾班145个、安康教室130个,使4.3万余名失辍学女童重返校园。
四是妇联组织能力建设迈出了新步伐。五年来,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各种妇女协会、研究会、联谊会的作用得到发挥。全区苏木乡镇妇联组建率达100%,嘎查村妇代会组建率达99.9%,社区妇女组织建设与城市化进程同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妇委会建设不断加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中的妇女组织建设积极拓展。妇联干部宗旨意识进一步强化,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几年来,各级妇联狠抓了干部培训、交流、挂职锻炼等工作,累计培训妇联干部8万人次。妇联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和完善。积极探索和建立社会化工作机制,引入市场化、项目化运作机制,发挥品牌的示范效应,提高了妇联工作的科学性,增强了服务妇女儿童的实力。妇联民间交往优势得到进一步发挥。积极组织妇女团组考察沿海发达地区,出访港澳地区和欧美、澳大利亚等国家,并多次接待区外、境外妇女团组来访,先后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教科文组织、澳大利亚、加拿大、德国等国际组织和国家开展了项目合作。五年来共争取国内外项目304个,累计金额1亿多元人民币,为促进我区经济和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全区妇女工作先后有21项受到全国表彰,28项受到自治区表彰。
自治区妇联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联系妇女、服务妇女、教育妇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根本任务,不断提高妇女素质,推进妇女全面发展,推动男女两性平等和谐,团结带领全区各族妇女为深入实施“十一五”规划、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内蒙古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谱写全区妇女运动的新篇章。
内蒙古自治区妇联历届主席(主任)名单:
乌兰 (1949 -1973 )
刘秀梅 (1949.9 -1953.6 )绥远省
陈介平 (1953.6 -1960.2 )绥远省
秦淑珍 (1973.9 -1978.11)
乌兰 (1978.11-1980.11)
云曙芬 (1981.5 -1984.11)
乌云其木格(1984.11-1989.1 )
王秀梅 (1989.7 -1993.7 )
胡达古拉 (1993.7 -1995.12)
林瑞 (1995.12-2004.4 )
陈羽(2004.4-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