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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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ljwomen.org.cn/
黑龙江省妇女联合会是由原黑龙江省妇联与松江省妇联合并而成的。原松江省民主妇联于1949年1月13日成立。原黑龙江省民主妇联于1950年3月4日成立。
1954年8月,松江省民主妇联和黑龙江省民主妇联合并为黑龙江省民主妇联。
1957年9月,黑龙江省民主妇女联合会改为黑龙江省妇女联合会。黑龙江省妇女联合会现设9个部室,即:办公室、研究室、、组织(联络)部、宣传部、发展部、权益部、儿童工作部、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党委(含机关纪检委)。所属事业单位有: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省妇女干部学校(省女子高等职业培训学校)、《妇女之友》杂志社、省婚姻家庭(妇女问题)研究所、省春蕾捐助中心、、省妇女旅行社。截至目前,全省有市(地)级妇联13个,县(市、区)级妇联132个,乡镇妇联919个,村妇代会8921个,街道妇联655个,社区妇联3634个,县级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2277个,团体会员2900个,民主党派妇委会37个。全省乡镇(街道)以上妇联干部2390人。
近年来,省妇联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战略部署,以促进妇女发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为主旨,突出重点,履行职能,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各项妇女工作取得新进展。
统筹城乡妇女共促经济发展创造新业绩。不断赋予“双学双比”活动新内涵,着力推进新农村建设、着力推进妇女创业就业、着力推进城乡妇女协调发展,引导城乡妇女在投身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共创共享发展成果。以创建“巾帼示范村”为载体,培养造就农村妇女科技骨干、示范大户和经纪人三支队伍,构建科技培训、产业示范和协作服务三大体系,打造“畜牧兴家”精品工程,引导农村妇女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生态农业、特色农业、旅游农业。近两年来,全省共创建省级“巾帼示范村”73个、市(地)级179个、县(市)级341个。建立农村妇女培训学校107个,农村妇女科技指导中心1039个,成立农村妇女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1690个,接受技术培训妇女244.9万人。以下岗失业妇女、零就业家庭和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为重点,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开展多门类、多层次、多形式创业就业教育培训,实施“百万龙嫂龙妹”转移就业计划,搞好输出、培训、接收、维权四位一体服务,打造妇联家政服务品牌,引导妇女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省妇联建立10个家政服务基地县,县以上妇联设立下岗失业妇女再就业服务机构412个。两年来,全省各级妇联共培训下岗失业妇女35.3万人,帮助17.8万名下岗失业妇女实现再就业,接受劳动力转移培训妇女54.9万人,培训后实现转移就业妇女34.6万人。“好家人”、“稻香女”、“阳光大姐”、“四心家政”、“连池家政”等城乡妇女就业品牌在各地叫响。以“巾帼文明岗”创建进行业、进社区、进村屯为重点,促进妇女创新创造。培育一批学习型、创新型、技能型、节能环保型等各类文明岗位,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女性科技创新”活动,激励妇女岗位创新、岗位成才。两年来,全省表彰县以上“巾帼建功”标兵3637人、先进工作者3826人、先进协调单位1092个、“巾帼文明岗”2597个。
代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取得新成效。以学习宣传贯彻《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为契机,以帮助解决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加大依法维权、科学维权、源头维权和社会化维权力度。以省委名义启动妇女权益保障“法制宣传年”,举办女性权益论坛、开设妇女普法大讲堂、开展法制宣传暨签名等活动,在主流媒体开辟专栏,刊发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地)、县(区)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撰写的妇女法制宣传和权益保障理论文章数十篇,编印下发7万册《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手册》,组织20余万人参加《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竞赛活动,150多万人参与“百万妇女学法网上行”活动,有657.1万妇女接受法制宣传教育。积极配合省人大做好我省妇女法实施办法立法的调研、起草、修改、论证、审查等工作,推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顺利通过《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成为全国第三个出台妇女法地方法规的省份。两年来,全省县以上妇联参与立法和公共政策制定40个,提交提案、议案911个。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把握换届契机,促进妇女参政。市(地)县(区)换届后,其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分别为98.1%、92.4%,分别同比增长34.7和28.5个百分点。推动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儿童优先原则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主要目标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协助省政府妇儿工委组织实施两个规划中期评估,深入13个市(地)开展评估督导,接受国家级实施两纲中期评估督导。加强妇女儿童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建设,重点推进劳动用工、家庭暴力、妇女土地权益、留守妇女权益等侵权案件查处。推动建立省级留守流动儿童专题工作组,深入开展救助万名春蕾女童行动。两年来,全省共接待信访热线咨询1771件次,受理妇女来信来访15526件次,立案查处大要案97件,结案率达98.2%。协调社会捐资1076.5万元,帮助2.6万名辍学或濒临辍学女童重返校园。
参与和谐文化建设发挥新作用。不断深化和谐家庭创建活动,把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妇女思想政治工作全过程,倡扬先进性别文化,推动和谐龙江建设。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胡锦涛总书记中央党校重要讲话及省十次党代会精神,开展“学礼仪、知荣辱、促和谐”活动,引导妇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党校、干校,进高校、机关、社区、村屯,推动省及13个市(地)委党校全部开设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课程,将社会性别理论纳入高等院校教学领域,利用“龙江讲坛”等公益平台面向普通群众开展国策宣传教育。推荐评选道德模范与和谐之星,宣传树立康金环等一批妇女典型,评选表彰230名“三八”红旗手、44个“三八”红旗集体,省级优秀女官兵52名、优秀兵妈妈41名、好军嫂57名。以省委名义举行和谐家庭建设启动仪式,召开全省和谐家庭建设工作哈尔滨现场会,评选和谐家庭和特色文明家庭。深化家庭助廉教育,组织近10万个家庭参加读书和知识竞赛。组织2万余个家庭参加“国防教育进家庭”读书征文和知识竞赛活动。配合全国启动“展巾帼风采、建绿色家园”主题活动和“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倡导节能环保生活消费方式。加强“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开展艾滋病示范区妇女“面对面”宣传教育、“不让毒品进我家”、零家庭暴力社区创建等活动。和谐家庭、平安家庭建设工作得到省委主要领导和全国妇联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重要批示。颁布实施《黑龙江省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参与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家庭教育与社会性别”项目。广泛开展“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召开全省未成年人家庭教育鸡西现场会,宣传表彰省第二届“十大杰出母亲”,组织家教讲师团巡回报告,推动家教知识进媒体、进网络、进基层。组织全省百万儿童参加全国“喜迎奥运、放飞梦想”系列活动和智慧妈妈、健康宝宝评选活动,开展宣传普及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知识“安康行动”,免费发放宣传手册,教育未成年人远离伤害、暴力、网吧、失学等,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妇联组织建设迈出新步伐。以“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为原则,以提高妇女组织和干部的“双五”能力为重点,妇联组织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省妇联与省委组织部联合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妇建”工作的意见》,推动将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纳入基层党组织建设总体规划,建立“党建带妇建”联系点。制定下发创建“五好基层妇女组织”标准,开展试点工作。在省高校工委和省律师协会建立妇委会,推动各地在外来务工妇女等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妇女组织。积极探索农村基层妇女组织建设模式,建立“妇联+公司”、“龙头企业+妇联+农户”、“妇代会+协会”等新经济组织3300余个。加强妇联干部岗位培训,省妇联举办新任县(区)妇联主席、民主党派、团体会员妇委会干部培训班和“基层妇女组织战略规划培训班”,两年来,全省各级妇女组织共举办220期岗位培训班,培训1.35万人次。承担国际劳工组织、国家和省社科基金有关妇女理论和社会性别研究项目,研究成果在促进相关立法及政府决策方面发挥作用。省妇联坚持深入基层,以省、市、县、乡四级妇联组织上下联动形式开展重点调研,两年来就妇女与妇联组织在发展县域经济中的优势和作用、妇女参选参政、知识女性岗位创新、妇女权益保障等8个妇女重点热点问题进行全会性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上报省委及全国妇联。省妇联《关于全省各级妇联推进群团组织群众化情况的调查报告》获得全国妇联优秀调研报告三等奖。
妇女对外交流有拓展。借助省政府举办“黑龙江香港周”成功举办首届龙港NGO妇女论坛,接待台湾真善美妇女访问团及台北市妇女访问团,加深与港台妇女组织的交流联谊。以我国举办“俄罗斯年”为契机,开展中俄妇女交流周活动,组织妇女和家庭互访,增进两国人民及妇女组织间的交流合作。
近两年来,省妇联共获得全国“四五”普法先进集体、全国妇联妇女工作优秀奖、“双学双比”活动先进集体、“十五”家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等国家级奖励20项。获得省文明单位标兵、“三八”红旗集体、先进职工之家、“科普之冬”先进集体、档案工作先进集体、信息工作先进集体等省级奖励24项。连续三年获得省直党政机关工作部门责任制优秀单位。
黑龙江省妇联历届主席(主任)名单:
彭镜秋(1949.1 -1952.12) 松江省
吴琳涛(1952.12-1954.8 ) 松江省
赵志萱(1949.2 -1949.5 ) 合江省
谢 励(1950.3 -1952.7 ) 黑龙江省
陶兢华(1952.7 -1953.3 ) 黑龙江省
柏 青(1953.3 -1964.7 ) 黑龙江省
吴琳涛(1964.7 -1966.9 ) 黑龙江省
张秀芝(1973.6 -1979.3 ) 黑龙江省
吴琳涛(1979.3 -1983.6 ) 黑龙江省
梁维玲(1983.6 -1994.2 ) 黑龙江省
王桂香(1994.2-2000.4 ) 黑龙江省
符凤春(2004.4-2007.3) 黑龙江省
李秀兰(2007.3-2008.3) 黑龙江省
张爱民(2008.3-至今) 黑龙江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