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总:建工会将同步建女职工组织
昨天,北京市总工会下发《关于推进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工作的意见》(下简称《意见》)等3个文件。今后,工会女职工组织将与工会组织同步组建,工会委员会筹建的同时必须要筹建工会女职工委员会,2013年年底前本市将实现在已建工会中女职工组织的全覆盖。
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本市非公企业就业的女职工已超过70%,但非公企业工会女职工组织组建率低、作用发挥难、工作力量薄弱等系列难题严重制约着非公企业女职工权益维护工作。
根据《意见》,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工会中有女会员10名以上的应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不足10名的可以在行业性、区域性工会联合会和联合工会的同时建立女职工委员会或设女职工委员。对于已建工会组织尚未建立女职工组织的企业,要限期组建。(记者陈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