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百名工资协商指导员将于年内上岗
昨天,记者从朝阳区总工会获悉,为推进基层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朝阳区百名工资协商指导员将于年内上岗。
据朝阳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5月,朝阳区总工会制定了《朝阳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以下简称《计划》)。根据《计划》,今年为“工资集体协商基础攻坚年”,年底实现70%建会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为实现这一目标,由各街乡工资协商领导小组审核推荐3名熟悉企业基本情况,了解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干部组成工资协商指导员队伍,负责本地区工资集体协商推进工作,以及配合街乡劳动科做好协商结果的监督检查工作。其中,一名为工会副主席、一名为工会干部、一名为街乡劳动部门干部。工资协商指导员将通过统一培训持证上岗。
在组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的基础上,朝阳区各级工会将集中力量在以下五类企业中重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即: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职工工资的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劳动生产率提高,职工工资增长没有达到工资指导线下限的企业;职工工资水平没有达到上年度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平均水平的企业;职工工资明显低于本地区、本行业平均工资水平的企业;劳资矛盾突出、劳动争议多发、职工诉求强烈的企业。
朝阳区各街道、地区总工会将加强辖区内外资企业,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工资协商指导力度,确立重点企业、建立台账、制定方案,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建立符合企业特点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同时在医疗、教育、餐饮、家政、商业零售等重点行业以及六小门店集中地等重点区域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记者郭北溟)
来源:中工网--《劳动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