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总工会
网址:
http://www.czgh.org.cn/
常州市总工会是常州各辖市、区总工会,各局(产业)、集团(公司)工会、工会联合会的领导机关,受中共常州市委和江苏省总工会领导。其机关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党的工运方针,确定全市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市工会工作;负责工运理论、政策的研究。
(二)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突出强化工会的维护职能,组织、指导本市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贯彻执行中国工会代表大会和常州市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工会各项业务工作。
(三)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工会反映本市职工、群众的情绪、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建议;根据基层工会和下级工会的要求,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参与涉及本市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参与有关立法工作。
(四)指导本市各级工会加强自身建设和改革;支持、帮助本市新建企业、社会组织组建工会;监督、检查《工会法》、《劳动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制定本市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
(五)与本市区、县、局(产业)党委协商推荐同级工会的主要领导人选;研究制定本市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本市大中型企事业及区、县、局(产业)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研究本市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状况,发挥监督、指导和服务作用;开展班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操作竞赛。
(七)协助市政府做好常州市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常州市劳动模范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市工会经费的管理、审查和审计工作;研究制定本市兴办和管理工会企事业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全市工会企事业发展的宏观规划、指导和协调工作。
(九)承担国际工运的研究和本市工会的国际联络工作,广泛发展常州市工会与各国工会组织的友好关系;负责与港澳台工会的联络工作。
(十)维护退休职工合法权益,协助市政府负责退休职工的管理,为退休职工提供服务;承担常州市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担常州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