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总工会
湖北省总工会成立于1926年10月10日,是湖北全省各级地方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和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工会的领导机关,接受省委和全国总工会的领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与义务。
湖北是中国工人运动发源地之一,湖北工人阶级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湖北工人阶级诞生于19世纪60年代的“洋务运动”,湖北最早的工人组织产生于1912年的武汉,湖北工人运动可以追溯到1876年“九台山”铜厂大罢工。在中国共产党诞生之前的半个多世纪里,湖北工人阶级始终为自身的解放进行着不懈的斗争。
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使在黑暗中摸索的湖北工人阶级实现了从“自在阶级”到“自为阶级”的转变,湖北工人运动从此踏上了波澜壮阔的历程。
1921年9月,党领导的湖北武汉最早的产业工会——粤汉铁路工人联合会成立;10月,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长江支部派林育南、施洋领导粤汉铁路武株段大罢工,历时5天,取得胜利。1922年7月,党领导下的全国第一个地方总工会——武汉工团联合会成立。1923年2月,在党领导下的震惊中外的“二七”革命斗争中,湖北工人阶级所体现出的革命坚定性和大无畏的牺牲精神,在中国工运史上写下了极其光辉的一页,标志着中国工人阶级从此登上世界政治舞台。
在大革命时期,湖北是“中国的布尔什维克的中心”,1926年9月17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在汉口设立办事处;次年2月11日,中华全国总工会由广州迁来武汉,我党工运领袖刘少奇、李立三、项英等都在这里领导过风起云涌的工人运动。湖北又是反帝斗争的热土,1927年1月,汉口收回英租界的斗争,成为全国反帝斗争的典范。
在抗日战争时期,湖北以武汉为中心,曾成为中国最重要的抗日中心城市。在这里,共产党人利用组建“中国工人抗敌总会筹备会”等合法组织形式开展工人运动,并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
在解放战争时期,湖北工人阶级开展的反饥饿、反迫害、反内战以及反搬迁的保厂护厂斗争,为本省乃至全国的解放,作出了重要贡献。
28年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湖北工人运动与中国工运休戚与共、息息相关,集中体现了中国工运的主流和特点,有力推进了中国工人运动的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湖北工人运动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全省工会组织带领广大职工群众为推进湖北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创造了辉煌的业绩, 工会在党和政府全局工作中的作用更加明显,社会地位更加突出。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03年以来,全省各级工会在省委和全总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动员全省职工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新的贡献。
服务改革发展取得明显成绩。各级工会引导广大职工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和参与改革;积极反映职工的愿望和要求,参与改革改制政策的研究制定,督促改革改制政策的贯彻落实,协助做好改革改制过程中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推动了改革的顺利实施。深入开展岗位建功立业、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安康杯”竞赛,以及“创优质量、创高效益、创新技术、创低能耗”劳动竞赛等活动,充分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了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大力选树宣传劳模先进人物。五年共评选、推荐、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324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状61个,评选表彰省劳动模范和省“五一”劳动奖章1076人、省“五一”劳动奖状292个,推出了陈刚毅、常雨琴、陈方见等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先进模范人物。
职工队伍素质大幅提升。各级工会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职工,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职工,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职工,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导职工,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不断深化职工职业道德“双十佳”评选表彰活动,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师徒帮带等活动,广大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五年来,全省各级工会培训职工150万人次,我省涌现了以东风汽车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学习型组织,以谭丽丽、王静等为代表的一大批知识型职工,232名职工获得省级以上“技能状元”、“技术能手”称号。
工会维权工作不断深化。县以上地方工会全部建立定期向党委汇报、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和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制度,省委多次转发省总工会有关改制企业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困难职工、农民工生产生活与权益落实状况的调查报告,源头参与力度进一步加大。全省有4.96万家企事业单位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3.02万家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部分企业签订了女职工和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98%的国有企业、50%的建会非公有制企业建立职代会制度,2474家企事业单位实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控制程序,60%的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监事制度,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民主议事会、劳资恳谈会等职工民主管理新的实现形式不断涌现,职工民主管理工作取得新发展。2.91万家企事业单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工会劳动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90%。五年来,各级工会帮扶中心共受理来信来访2.1万件,办结率达95%。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维权工作社会化大力推进,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整改意见书和处理建议书制度逐步实施,农民工维权服务站迅速发展,农民工双向维权格局初步形成。
为职工群众办实事成效显著。各级工会积极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五年来,全省工会实施再就业援助行动,培训职工32.63万人,职业介绍33.44万人,帮助30.59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广泛开展选树一批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带头人、一批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热心人、一批关心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贴心人的“三个一批”活动,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开展送温暖活动,走访困难企业3.67万家,慰问困难职工和农民工152.3万人,发放慰问金和物资折款6.65亿元。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筹集资金6975万元,资助9.28万名困难职工子女上学。建立会员优惠服务基地406个,为职工群众提供购物、医疗等优惠服务。积极为农民工排忧解难,共对农民工进行安全培训43万人,走访慰问31.6万人,免费体检20.6万人,提供回乡返岗交通和票务服务142.23万人次,资助子女入学1.47万人。关心困难劳模生活,2004年以来为省部级以上劳模发放生活补助金、特殊困难补助金、春节慰问金4347万元。
工会自身建设全面加强。各级工会突出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和农民工入会工作。五年来,全省新增工会委员会2.45万个,工会委员会发展到近7万个;新增工会会员300.77万人,全省工会会员发展到972.2万人,其中农民工会员发展到303.9万人。沃尔玛、肯德基、麦当劳等外资企业建会工作取得新突破,肯德基十堰市六堰分店在全国率先按属地管理原则单独建会,得到了全总领导的充分肯定。深入开展县级工会工作竞赛、示范乡镇(街道)工会创建、企业工会工作规范化建设达标和“职工之家”建设活动,基层工会活力不断增强。在3287家基层单位推行工会主席直选,面向社会公开选聘500名工会协理员,探索了工会干部职业化、社会化的新路子。加强工会干部协管,巩固了县以上地方工会主席由党委常委担任、国有企业工会主席按同级党政领导副职配备的格局。加大工会干部培训力度,五年来,省总工会本级培训工会干部1.3万人次。
工会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各级产业工会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需要,加强自身建设,在推动产业改革发展、维护产业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会工作日趋活跃,职工民主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工会女职工组织不断健全,女职工建功立业和素质提升工程深入实施。工会新闻宣传制度不断完善,对工人阶级、工会工作和先进模范典型的宣传力度明显加大。工会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不断深入,形成了一批有价值的调研成果。国税统一代收和财政划拨工会经费机制全面建立和推行,工会经费收缴难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工会财务管理和经费审查审计工作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得到有效监督。工会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工会劳福事业稳步发展。工会国际交流进一步拓展,湖北工会的国际影响日益扩大。特别是今年以来,面对严重的冰雪灾害和特大地震灾害,全省各级工会坚决响应党委、政府和上级工会的号召,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抗灾救灾工作,为夺取抗灾救灾工作的胜利作出了湖北工人阶级应有的贡献。